為鼓勵在校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建立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長效保障機制和内在激勵機制。根據《yh533388银河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規程(試行)》的精神,本着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并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評定辦法。
一、評獎範圍與條件
1.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隻适用于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
2.評定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4)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3.在校研究生上一學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本學年學業獎學金申請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違反校紀校規,受警告及以上處分;
(2)經認定的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失範行為;
(3)提交的申請材料中,隐瞞事實或有虛假内容(如譯文重複參評、私自篡改成績單等);
(4)不按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學籍注冊、繳納學費;
(5)本人導師書面建議取消其學業獎學金申請資格。
二、評獎主要指标和辦法
1.一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根據研究生錄取的初試和複試成績确定,獎學金評定排序以第一志願填報者優先。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根據其本科期間平均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綜合排序确定學業獎學金等級。
2.二、三年級的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原則上分别從“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翻譯成果”、“科研情況”和“社會實踐”等五個部分加權确定獲獎等級,權重分别為10%、30%、20%、20%、20%,加權總分以百分制計算。
2.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間思想政治素質綜合表現,由學生本人自評、班級(課題組、黨支部)互評、導師評價、輔導員評價等四個部分綜合評定,各部分分值上限為25分。
2.2學業成績
以上一學年學分績點為依據。課程考核不合格,獎學金等級降一檔評定,若原評定為學業獎學金末檔者,則取消本學年學業獎學金評選。
2.3翻譯成果
主要從研究生發表譯文、論文、出版譯著、學科類競賽等方面進行考核。發表譯文、論文考核分值認定,依據表1計分;公開出版的譯著;在報刊雜志、學術機構及企事業單位官方網絡媒體等公開發表或錄用的譯文按目标語言字數計算分值。譯著、譯文均需經導師認定,其中,譯文字數可累計,計算标準為不少于1000字/篇,譯著、譯文必須署名,計分标準為1分/萬字,分值計算上限為20分。學科類競賽依據表2計分。參加學術交流會計分依據表3計分。
表1 發表學術論文計分标準
類别 | 譯文 | 論文 | 備注 |
一類期刊 | 80分/篇 | 80分/篇 | 數據庫來源期刊:一類期刊為《科學引文索引》、《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工程索引》、《藝術人文引文索引》、《醫學文獻聯機數據庫》、《新華文摘》(全文);二類期刊為《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三類期刊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08)、《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含擴展版)、《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含擴展版)、國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學報;四類期刊為其他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若非上述三類期刊,必須為月刊,且每篇不少于5000字。 注:1.論文隻認定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可認定該學生為第一作者。2.所有論文錄用或發表日期必須是在評獎當年6月30日之前(三年級碩士研究生不受此條限制);3.所有論文計分僅限一次性申請使用,不得重複使用。 所有計分譯文、論文僅限一次性申請使用,不得重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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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期刊 | 60分/篇 | 60分/篇 | |
三類期刊 | 40分/篇 | 40分/篇 | |
四類期刊 | 20分/篇 | 20分/篇 | |
國際學術論文集 | ---- | 15分/篇 | |
國際學術論文集 | ---- | 15分/篇 | |
yh533388银河研究生學術交流年會論文集 | ---- | 10分/一等獎 8分/二等獎 6分/三等獎 |
表2 學科競賽獲獎計分标準
獲獎級别 | 國家(或國際)級 | 省級 | 校級 | |||
個人 | 團體 | 個人 | 團體 | 個人 | 團體 | |
一等獎 | 25分 | 25分/人數 | 20分 | 20分/人數 | 15分 | 15分/人數 |
二等獎 | 20分 | 20分/人數 | 15分 | 15分/人數 | 10分 | 10分/人數 |
三等獎 | 15分 | 15分/人數 | 10分 | 10分/人數 | 5分 | 5分/人數 |
表3 參加學術交流會議計分标準
類别 | 計分 | |
國際學術會議 | 境外 | 20分 |
境内 | 15分 | |
國家級學術會議 | 10分 | |
校院級學術會議 | 5分 |
2.4科研情況
主要從研究生主持翻譯項目,參與導師翻譯項目等方面進行考核。
2.5社會實踐
主要從研究生參與科技服務和其它社會實踐活動等方面進行考核。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依據表4計算,文體類競賽活動以表5計算,校級及院級文體交流類實踐活動,獲獎者加1分,參與者加0.5分。學生幹部班級工作及其他工作加分依據表6計算。經學院認定的學生助理加1.5分。所有志願者類活動均不加分。
表4互聯網+創新創業比賽獲獎計分标準表
獲獎級别 |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
主持人 | 參與者 | 主持人 | 參與者 | 主持人 | 參與者 | |
金獎 | 50分 | 25分/人數 | 40分 | 25分/人數 | 30分 | 25分/人數 |
銀獎 | 40分 | 20分/人數 | 35分 | 20分/人數 | 20分 | 20分/人數 |
銅獎 | 30分 | 15分/人數 | 20分 | 15分/人數 | 10分 | 15分/人數 |
表5文體類競賽活動計分标準表
獲獎級别 |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院級 |
特獎 | 25分 | 15分 | 7.5分 | 5分 |
一等獎 | 20分 | 10分 | 5分 | 2.5分 |
二等獎 | 15分 | 7.5分 | 3.5分 | 2分 |
三等獎 | 10分 | 5分 | 2.5分 | 1.5分 |
優秀獎 | 5分 | 2.5分 | 1.5分 | 1分 |
參與獎 | 0.5分 | 0.5分 | 0.5分 | 0.5分 |
表6 學生幹部計分标準表
學生幹部加分 | 備注 | |||
班級學生幹部工作加分标準 | 其他學生工作加分标準 | 1.院研究生會任職學生幹部隻取最高分計算,不累計加分; 2.在院校兩級研究生會部長級以上任職并對學院有貢獻者可累計加分。 | ||
黨支部書記/年級班長 | 5分 | 校、院研會主席 | 5分 | |
專業班長 | 4分 | 院研會副主席/部長 | 4分 | |
團支部書記 | 4分 | 院研會幹事 | 2分 | |
心理(文體)委員 | 4分 | 校研會部長 | 2分 |
三、評定程序
1.學院按照學校要求成立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2.公布學業獎學金評定的條件、時間和程序;
3.學生遞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包括:成績單、翻譯成果、獲獎證書、錄用證明等),須導師簽署意見;
4.學生所在班級成立以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班長任副組長的班級綜合測評小組,組織同學進行綜合測評;
5.學院研究生輔導員組織學生幹部根據相關材料以綜合評分進行排名并進行初評,提出初步獲獎名單上報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yh533388银河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規程》的有關規定,組織評審并确定候選人名單;
6.在學院網頁和公告欄等處對候選人名單進行公示;
7.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根據反饋意見确定名單,上報學校。
四、相關規定
1.獲得省市級表彰的助人為樂、見義勇為、道德标兵等榮譽稱号的,在最後總分上加20分,個人獲得省市級表彰的助人為樂、見義勇為、道德标兵等榮譽稱号的,在最後總分上加10分。其他省市級以上獎項,需經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認定。
2.本評定細則與《yh533388银河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規程(試行)》相抵觸部分,以《yh533388银河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規程(試行)》為準。
3.本評定細則最終解釋權歸yh533388银河所有。
yh533388银河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