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實驗室安全,進一步增強責任感,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依據國務院、教育部相關文件、《yh533388银河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合工大政發【2015】67号)和學院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堅持“以人為本、預防在先;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基本原則,學院實驗室負責人與每位進入實驗室的教師簽訂本實驗室安全責任書。
甲方:(實驗室名稱)yh533388银河_________________實驗室
乙方(實驗室實驗教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責任期:長效
二、責任目标:在責任期内,杜絕在使用實驗室時發生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全面負責本實驗室安全保障責任,包括以下方面:
1.甲方作為實驗室負責人說本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乙方進入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時本實驗室安全直接責任人。
2.認真執行學校、學院及實驗室的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采用不同形式開展對進入本實驗室實驗教師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培訓,對需操作特種、特殊設備、危險裝置、機械設備以及進行劇毒、放射性、細菌等實驗相關人員要進行專業培訓;告知實驗室工作的危險因素和相應的安全須知;
3.提供實驗室操作規程和操作指導,認真執行實驗室安全日查工作,實時掌握實驗室安全狀況,監督實驗老師執行各級管理制度和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情況,及時發現、糾正違規行為,排除安全隐患;
4.保證本實驗室安全條件和設施符合相關規定要求,陪伴必要的安全防護器具;
5.負責聽取乙方對安全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上級報告本實驗室不能解決的安全問題;
(二)乙方負責本人在實驗室的安全責任,包括以下方面:
1.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學校、學院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認真參加學院、本實驗室組織的安全培訓、操作培訓和安全考試,知曉本組和自己的實驗工作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相應防範措施;
2.假期和夜間進入實驗室須上報甲方,并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實驗活動;
3.負責按照正确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杜絕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的任何行為發生,特别禁止以下行為的發生:
(1)違反操作規程、個人安全防護規定進行實驗;
(2)實驗進行當中擅自離開實驗室;
(3)違反廢棄物處置規定,亂堆亂抛實驗廢棄物;
(4)操作設備,不按設備使用說明操作;
(5)在樓道及其他安全通道放置雜物;
(6)實驗開始前不檢查安全器材備用狀态,實驗結束離開時不清理實驗設備、實驗台、實訓現場,不檢查門窗,違反水、電、氣安全使用規定;
(7)實驗室内亂拉、改接電線及私自使用明火設備;
(8)發現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不及時或隐瞞報告;
(9)其它違反學校、學院、實驗室安全規定的行為。
四、本人對上述約定已經知曉并同意履行本責任書,若因違規而發生安全事故,根據安全事故分析結果确定屬乙方責任的,本人願意承擔相應的賠償和法律責任,接受相應的處罰,同時承認甲方擁有在其權限範圍内依據上級相關規定對乙方執行相關處理的權利。
本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報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實驗室負責人)簽字:乙方(實驗室教師)簽字:
電話:電話:
分管院長簽字:
電話: